39.7高烧两天考试后,我以292分的平庸分数进入了华师附中的一普通班,学号95314。我的小学小至一个年级只有一个班,常在课文里看到x年y班的事情,我不知为什么总是很羡慕。现在,y终于不等于null了。座位都是一男一女安排的,我同桌的女生,坐我后面的一男一女,就成了我这十年中认识头三个朋友。

我认识的第四个朋友,是缘由我把小学的白痴劲带到了中学。我混到了一官半职——小组长,收作业的。谁交了就在名字后面勾一个。我把廖俊枫愣写成了廖梭枫,遭到了当事人的嘲笑。他说:我看看,你写成了什么了?廖梭枫?你为什么写成了廖梭枫?从此我不敢写错“俊”这个字。

可见,初中的我依然很白痴,对于晚自习成双成对的小帅哥和小美女都以不理解当理解,以看不见当看见。我不帅,发育迟,不打球,傻愣愣。

穿着校服在石牌游荡的一对

自习课我总是很机警地留意班主任有没有阴险地站在教室后门。我画班主任阴险的脸水平是全班闻名的。那时我的任何一本书,笔记本,全画上了这张脸以示鞭策之意。

我 的兴趣是搞计算机,参加什么“电脑协会”,做什么“初中部部长”(就我这白痴劲,现在有点寒),狂买《电子&电脑》这个绝种了的杂志(后来改买 《大众 软件》了)和几个高中哥哥在机房里研究做课件,Photoshop,最流行的第一代联机游戏——Doom 2……机房里最牛的机子是原装的IBM586机,那小小的机房是我最开心的地方。

我的成绩也很好,但是不是特别好,常常在级的100名附近游。初三有一次进了第48名,于是仿佛挤身了贵族之列。可惜那只是昙花一现。之后我没有考进这所中学的高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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